关于做好2013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年01月14日 11:57:53   来源:分校(党委)办公室  作者:学院(党委)办公室   编辑:方雷   审核:苏欣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2013年寒假春节将至,根据学校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和学院教学计划安排,现就做好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学生寒假从1月21日(星期一)开始,2月22日(星期五)结束。2月23~24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5日正式上课。

二、为做好学院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全院中层干部推迟一周放假,确实需要提前离开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各单位、各部门其他教职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在1月21日~2月20日间安排教职工轮休。2月21日(星期四)起全教职工正常上班。2月22日(星期五)上午各单位、各部门将本单位、本部门教职工到岗情况报人力资源部。

三、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周六、周日及春节期间可不坐班,但必须要安排值班,且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南宁市区,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遇有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报告学院办公室和保卫工作部,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2204399,保卫工作部联系电话:2204373。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周密细致地安排并做好春节及寒假期间的各项工作。

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假期时间,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把学习宣传活动与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社区工作以及志愿服务相结合,丰富形式,创新载体,讲求实效,引导广大师生过一个愉快有意义的寒假。

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按照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种活动。

六、针对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事故的特点,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师生切实开展安全教育,严格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造成伤害。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严防煤气中毒、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严防冰冻雨雪灾害和溺水事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春运工作,保证学生安全顺利回乡返校。

七、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好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多办好事实事,把关怀和温暖送到家庭经济困难师生、离退休教职员工等群体的心坎上,让广大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

八、要加强后勤保障,做好雨雪冰冻强降温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安排好供水供电组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良好节日气氛。

祝全师生员工假期和春节愉快!

                                                               学院(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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