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校园文化长廊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年03月26日 11:48:03   来源:分校(党委)办公室  作者:图书馆   编辑:方雷   审核:苏欣

全院师生:

为打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提升校园文化品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建设美丽校园。图书馆现举办校园文化长廊作品征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全院师生。

二、征集范围:书    法:毛笔、硬笔、各种书体不限;

              绘    画:国画、油画、水彩或水粉画、素描、卡通画等;

              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是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

三、作品主题:建设和谐校园,展现青年学生活力,追求积极健康向上活力的主题融入到作品中,坚持思想性、艺术性与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表现形式、风格不限。

四、作品标准

(1)书法

1.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8尺宣纸(248*129cm),字体不限。

2.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不小于16开,不大于4开,字体不限。

(2)绘画

国画、油画、水彩或水粉画、素描、卡通画绘画作品不超过8尺宣纸(248*129cm)。

(3)摄影作品

1.要求构图严谨,画面清晰,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作品6寸以上,规格图片为jpg格式。

2.每幅照片的背面需附标题名称、作者姓名、系部名称及联系方式。作品小样一律不退稿,入选参展作品另行通知。电子版作品请个人自行用WORD文件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系部、联系电话,所有征集的照片均需存有数码底板或胶片底板,以备展出所用。

3.参赛作品必须有一个适当的标题,字数不能超过15个汉字。

所有参赛作品不要求装裱、装框,待作品获奖并参加展览再装裱和装框。

评选方式:采用专业人士评选方式。图书馆聘请专业人士组成评选小组,对稿件进行评选。

作品送至图书馆 (摄影作品的电子文件需发电子邮件至1453178332@qq.com)

版权(著作权)特别声明:为评审的公正性,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否则视为无效。被征集的作品可以为公开或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凡投稿后被录用的作品只用于校园文化装饰展品,图书馆有权对其进行设计上的必要调整。

五、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14年3月30日-2014年4月30日

评审时间:2014年5月1日-2014年5月15日

颁奖仪式:详细时间地点届时请关注图书馆通知及图书馆主页

六、奖项设置

书法、绘画、摄影奖项各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纪念品;若参赛人数不达到评奖人数则取消该奖项,只进行纪念奖。

书法、绘画、摄影分别邀请专业人士(至少3人)进行评审。

由评选小组从征集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经过装裱后在图书馆长期展出。

七、活动咨询电话:0771-5075788  何老师

 

                                                                           图书馆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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