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02月26日 17:20:06 来源:疾病预防控制局 作者:分校(党委)办公室 编辑:宋婷婷 审核:admin |
国卫办疾控函〔2021〕 10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疫情防控特点,我们在前期相关技术方案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中小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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